BOB2020湖北潜江市园林办事处招聘社区人员公告【招12人】

作者:小编    发布时间:2023-03-24 08:21:57    浏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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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BOB根据中央、省委、市委关于加强基层建设的部署要求,结合我处实际,拟招聘一批社区工作者到园林办事处所管辖的社区任职,为引领基层治理提供人才和智力支持。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拟面向社会公开招聘12名社区工作人员,具体详见《2020年度园林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岗位表》(见附件1)。

  4、拥护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拥护中国党领导和社会主义制度。热心基层服务岗位,有志于从事社区工作,有较强的吃苦精神,遵纪守法,品行端正;

  5、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人员。根据《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暂行规定》(原人事部令第6号),凡与聘用单位负责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应聘人员,不得应聘该单位负责人员的秘书或者人事、财务、岗位,以及有直接上下级领导关系的岗位。

  为保证考生质量和达到竞争择优的目的,原则上按岗位招聘计划和报名人数不低于1:3的比例开考。报名及资格审核结束后,若未达到1:3笔试开考比例,由园林办事处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1、本次报名采取现场报名。报考人员应仔细阅读本招聘公告,并自行下载《2020年度园林办事处招聘社区工作人员报名登记表》(见附件2,以下简称《报名表》),在计算机上如实录入后打印,报名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必须一致。报考人员只可选择一个职位报名。报考人员要信守诚信报考,对提供的材料、填报信息的真实性和准确性负责,如报考人员提供虚假材料、填报虚假信息、报考与岗位条件不符、填写信息错误、所交照片不符、填写字迹模糊等情形,由此产生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1、现场报名时同步开展资格审查。现场报名时,须携带下载打印粘贴照片的《报名表》一份,居民身份证、毕业证、《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等相关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1份到现场进行资格审查。BOB复印件由考生本人签名属实,同时拷贝近期免冠彩色1寸电子照。

  2、如果本人无法到达现场报名的,可以委托他人代报,被委托人需携带本人身份证原件、委托人身份证复印件、报名材料及委托书,委托书需双方签字。

  考生于2020年7月7日9:00至7月11日9:00期间,登录潜江人事考试网下载打印笔试准考证。笔试准考证请考生妥善保存。打印中遇到问题请登录上述网站查询或与潜江市人事考试院联系解决(咨询电线)。

  笔试试卷满分100分,采用闭卷方式进行。笔试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占比70%,基础党务知识占比30%。本次笔试不指定辅导用书,不举办任何培训班。

  面试采取公共类结构化面试方式,主要测试应聘者理解分析能力、组织协调能力、逻辑思维能力、语言表达能力、综合业务素质和实际工作经验等。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面试分数现场向考生公布并由考生签名确认。因笔试缺考等因素,出现达不到1:3比例的岗位,由园林办事处根据报名情况和实际需求,提出是否保留或核减岗位招聘计划的意见,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

  在潜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通知。面试当天未按规定时间到达考试地点或者弃考的,取消面试资格,不再递补人员,正常开考。由于资格审核、面试弃权等因素产生1:1比例情况的,设置面试成绩最低合格分数线分,达不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不能进入体检环节。

  面试采取百分制。面试成绩计算的方法是:去掉一个分和一个最低分后,以剩余考官数为基数计算平均分的方法得出考生面试成绩。面试成绩占招聘考试总成绩的50%。面试折算分=面试成绩×50%。

  (一)考生总成绩在潜江人事考试网上发布。面试弃权的考生,BOB不再计算总成绩。总成绩=笔试折算分+面试折算分,考生成绩保留小数点后三位。

  (二)按招聘岗位计划数从到低分排列总成绩后,出现招聘岗位计划数末位总成绩并列情况,则根据面试成绩从到低分按招聘岗位计划数1:1比例确定进入体检人员。如出现笔试成绩、面试成绩都相同情况的,则进行第二轮面试。

  按考生总成绩,从到低分按照招聘计划数1:1的比例确定体检人员,并在潜江市人事考试网上公示。体检内容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有关内容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及《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等有关文件执行。体检费用根据检查项目确定,由参加体检的应聘人员负担。

  如体检对象自动放弃体检资格,从报考同职位的合格人员中按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对体检合格人员的考核工作,由园林办事处组织实施,考核对象要积极配合。对考核对象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拟任岗位资格等情况进行考核。考生自愿放弃或考察不合格的,取消拟聘人选资格,可从报考同一岗位的人员中从到低分依次递补。BOB

  聘用人员要服从园林办事处党委的工作安排和工作岗位的调剂。办事处与聘用人员签订劳动合同,并负责监督和指导。

  1、社区工作人员一经聘用,聘用期二年,试用期6个月(包括在劳动合同期限内)。BOB试用期内不合格的,可依法解除劳动合同。

  3、人员待遇比照现有社区工作人员待遇,聘用期间经党委任命或依法选举为社区“两委”人员,待遇将根据岗位适当调整。现有在社区工作的工作人员考录后,可优先作为社区“两委”人选。

  5、因考生弃权等产生的空缺岗位,由园林办事处根据情况提出是否递补的意见,BOB函告市人社局核准备案后,按招聘岗位总成绩从到低分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只能在参加了面试的人员中产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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